咸宁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招生
工作日程安排
日期
内容
责任部门
4月25日前
学校申报招生资格及招生计划
有关高中学校
县市区教育局
4月30日前
审核并公布具备招收特长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及招生计划
市教育局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
5月10日前
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(测试)工作方案并公示
招生学校
6月5日前
特长生招生政策宣传,完成特长生报考资格审批认定工作,具休安排如下:1、5月25日前全市初中组织特长生宣传工作,组织符合特长生报考(免考)条件的考生,在所在学校完成报名手续;2、5月30日前各初中学校完成本校特长生审批认定工作,并上报到各县市区教育局(其中温泉城区学校(市直学校)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)审查;3、6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完成本地的特长生审批认定工作,并上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;4、6月10日前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完成特长生报考资格审批认定工作,制作准考证(免试证)。
各初中学校、县市区教育局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
6月25-30日
招生学校组织特长测试及免试生登记
7月5日前
颁发特长生测试合格证,招生学校上报合格特长生(含免试生)名单
7月6日
公布取得录取资格的特长生名单
市教育局
7月8日至7月15日
特长生录取、录取的特长生备案
市教育招生考试院、招生学校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